首页 >> 疑问解答 >> 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

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

发表时间:09-05-13   浏览次数:次   作者:admin2   来源:原创

 如果您是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,可以适当免考学分相同、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。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、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,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。
 

联系我们

报名热线:022-27890913

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

电子邮箱:webmaster@tju.edu.cn

网上咨询:QQ:1016296937

邮政编码:300071

招办地址: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

相关信息
专业设置